女性勞保被保險人在加保期間懷孕,退保後生產,
如符合參加勞保日數規定,仍可向勞保局申
#生育給付請領規定:https://goo.gl/xmJPG
一、 | 請領資格 | ||
1. | 女性被保險人參加保險滿280日後分娩者。 | ||
2. | 女性被保險人參加保險滿181日後早產者。 | ||
3. | 女性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懷孕,且符合1或2規定之參加保險日數,於保險效力停止後一年內因同一懷孕事故而分娩或早產者。 | ||
※
|
全民健康保險施行後,男性被保險人之配偶分娩、早產、流產及女性被保險人流產者,均不得請領生育給付,僅女性被保險人分娩或早產可以請領生育給付。 | ||
※ | 所謂【早產】係指胎兒產出時妊娠週數20週以上(含140天)但未滿37週(不含259天)。如妊娠週數不明確時,可採胎兒產出時體重超過500公克但未滿2,500公克為判斷標準---依照勞動部105年3月11日勞動保2字第1050140098號函釋規定。 | ||
二、 | 給付標準(103年5月30日(不含)以前分娩或早產者,基於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生育給付仍僅能按30日發給。) | ||
1. | 按被保險人分娩或早產當月(退保後生產者為退保當月)起,前6個月之平均月投保薪資一次給與生育給付60日。 | ||
2. | 雙生以上者,按比例增給。 | ||
三、 | 請領手續 被保險人請領生育給付,應備下列書件:(毋須檢附戶籍謄本) |
||
1. | 生育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被保險人可以自行申請,自行申請者,申請書下方投保單位證明欄免填)。 | ||
2. | 嬰兒出生證明書(已辦理出生登記者免附)。 | ||
3. | 持國外出生證明書者,除應檢附被保險人護照影本外,並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 ||
(1) | 國外製作之出生證明書,應經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或辦事處驗證;其在國內由外國駐臺使領館或授權機構製作者,應經外交部複驗。 | ||
(2) | 於大陸地區製作者,應經大陸公證處公證及我國海峽交流基金會驗證。 | ||
(3) | 於香港或澳門製作者,應經我國駐香港或澳門之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驗證。 | ||
(4) | 出生證明書為外文者,應檢附經上述所列單位驗證或國內公證人認證之中文譯本。 | ||
4. | 死產者,應檢附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或領有執業執照之醫師、助產人員出具之死產證明書(需載明確定之死產日期、原因及最終月經日期)。 | ||
※ | 持有內政部憑證中心透過戶政事務所核發之自然人憑證者,可利用本局網站之「個人網路申報及查詢作業」系統(網址:https://edesk.bli.gov.tw/na/)申請,不受本局上、下班時間之限制,也不需填寫書面申請文件郵寄或親送本局。 | ||
四、 | 給付之核發 | ||
申請手續完備經審查應予發給者,本局於收到申請書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核付,並於核付後約3至5個工作日匯入申請人所指定國內金融機構之本人名義帳戶。 | |||
五、 | 注意事項 | ||
1. | 領取生育給付之請求權,自得請領之日起,因5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說明】:101年12月19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100279771號令公布修正「勞工保險條例第30條」條文,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3條規定,自101年12月21日起生效施行。 |
||
2. | 女性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懷孕,且符合規定之參加保險日數,於保險效力停止後1年內因同一懷孕事故而分娩或早產者,得請領生育給付,申請時得自行辦理。 | ||
3. | 被保險人流產、葡萄胎及子宮外孕者,不得請領生育給付。 |
圖片資料來源轉載至勞動部臉書https://www.facebook.com/mol.labor/photos/a.907646002626022.1073741828.884198751637414/1558867827503833/?type=3&theater
----------------
找工會.公會,想加勞保,歡迎加入桃園市企劃從業人員職業工會為會員,加入勞健保,讓您生活有保障,退休沒煩惱!
若有不清楚您個人之行業類別,歡迎來電洽詢03-4925588。
選擇一個最專業、負責的職業工會也是一件很重要的事,唯有加入正確的職業工會,才會有好的服務品質及保障!!如果您的親朋友友從事本會相關工作,歡迎他們一起加入會員,並可參加勞保及健保。
本會擁有專業的律師顧問團隊,以維護會員的各項權利,經驗豐富,專業有效率。
★免費諮詢項目:勞健保加保、勞健諮詢、勞保各項給付權益、勞資爭議、車禍權益、優惠團體保險及各項法律諮詢..
歡迎加入本工會~讓您生活有保障,退休沒煩惱
還沒加勞保、不知該去哪裡加勞保、勞保曾中斷的勞工、想加勞保,皆可來本會洽詢~
在桃園市企劃從業人員職業工會可以替您加入勞健保,也可以替您解決勞資糾紛、相關法律問題、勞保權益,重要的是諮詢都是免費的!!本會理事長長期在法院調解,熟稔法律相關知識,也有陣容堅強的律師團隊,免費提供會員諮詢,解決您生活的煩惱!
入會資格:
凡年滿十六歲以上,於桃園市蘆竹區、龜山區、桃園區、大園區、平鎮區、大溪區、觀音區、新屋區、楊梅區、復興區、龍潭區、八德區從事企劃、規劃、設計、SOHO族相關之行業,不限居住地,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者,均可加入桃園市企劃從業人員職業工會為會員。
如:從事行銷、網路行銷、產品行銷、業務行銷、美工、廣告、形象包裝、活動、場地、展場、教材編輯、雜誌編輯、軟體系統、研發、攝影、節目製作、婚禮企劃、婚禮顧問、文創、演唱會、藝術文化活動、創意產品、旅遊行程、展店、展場、促銷、開發、等企劃、規劃相關行業….等。
桃園市企劃從業人員職業工會
會址:桃園市平鎮區文化街23巷6號
(一高62K交流道下,麥當勞後面,近文化國小附近)
電話:03-4925588.03-4925522
MAIL:p4925588@gmail.com
官網: http://www.planning.org.tw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