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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指數】★★★★★
 

勞保被保險人工作於酷熱之工作場所而導致日射病(中暑),可申請職災相關給付。
 
 

請領資格

  1. 被保險人於保險效力開始後,停止前發生職業傷病事故,並符合「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規定,需門診或住院者。
  2. 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發生職業傷病事故,於保險效力停止後1年內需門診及住院者。
  3. 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發生職業傷病事故後,於依「被裁減資遣被保險人繼續參加勞工保險及保險給付辦法」及「職業災害勞工醫療期間退保繼續參加勞工保險辦法」規定參加勞工保險期間,因同一職業傷病及其引起之疾病需門診或住院者。

 

給付標準

  1. 被保險人遭遇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病,應向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申請診療,免繳交健保規定之部分負擔醫療費用,被保險人之保險醫療費用由本局支付。另享有住院期間30日內膳食費半數之補助,醫療費用支付標準準用全民健康保險有關規定辦理。
  2. 被保險人在國內因緊急職業傷病至非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或診所診療,或被保險人在國外遭遇職業傷病必須於當地診療,得經由其所屬投保單位向本局申請核退醫療費用,其申請核退醫療費用應檢具之證明文件、核退期限、核退基準、依循程序及緊急傷病範圍,準用全民健康保險自墊醫療費用核退辦法之規定。

 



勞保職災給付介紹: https://www.bli.gov.tw/0100088.html

#勞保
 

 

入會資格:

凡年滿十六歲以上,於桃園市蘆竹區、龜山區、桃園區、大園區、平鎮區、大溪區、觀音區、新屋區、楊梅區、復興區、龍潭區、八德區從事企劃、規劃、設計、SOHO族相關之行業,不限居住地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者,均可加入桃園市企劃從業人員職業工會為會員。

從事行銷網路行銷、產品行銷、業務行銷、美工、廣告、形象包裝、活動、場地、展場、教材編輯、雜誌編輯、軟體系統、研發、攝影、節目製作、婚禮企劃、婚禮顧問、文創、演唱會、藝術文化活動、創意產品、旅遊行程、展店、展場、促銷、開發、等企劃、規劃相關行業….等

 

 

桃園市企劃從業人員職業工會

會址:桃園市平鎮區文化街23巷6號

(一高62K交流道下,麥當勞後面,近文化國小附近)

電話:03-4925588.03-4925522

官網:http://www.typlan.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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