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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局澄清,勞工生活補貼不會重複發給,
請民眾勿輕信網路謠言
有關通訊軟體廣傳「記得再去申請補助,加碼1萬」,
並置入勞保局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之勞工生活補貼
的查詢系統連結,勞保局鄭重澄清,勞工生活補貼不會
重複發給,呼籲民眾勿輕信網路謠言,也請民眾收到相
關訊息應立即刪除不要轉傳。
勞保局說明,勞動部於110年7月7日公告修正110年度
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之勞工生活補貼核發相關事項,
係擴大將109年度個人各類所得總額未達40萬8千元者
及持中華民國發給永久居留證者,納入補貼對象,
並延長補貼登錄期限至8月9日止。至於已領取到生活補貼
的勞工朋友,本局不會再重複發給,請民眾切勿輕信網路謠言。
勞保局另外提醒,110年「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
之勞工生活補貼」、「部分工時受僱勞工生活補貼」
及「全時受僱勞工生活補貼」等,屬於相關性質的補貼,
勞工朋友若是已領取其中一項補貼,
就不能重複請領他項補貼。
如有疑義,可撥打勞動部1955專線,
或勞保局諮詢電話02-23961266轉分機5555洽詢。
圖片資料來源轉載自https://www.facebook.com/ImLabor/photos/a.677387345624146/4759663004063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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