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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已經從111年5月1日開始申報!

依據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4條第3項規定,勞工自願提繳之退休金,
 
不計入提繳年度薪資所得課稅。
 
勞工朋友如在110年度內有個人自願提繳退休金者,
 
請注意扣繳憑單薪資所得總額是否已扣除自願提繳金額,
 
如果未扣除或金額有誤者,
 
請洽事業單位儘速向所轄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申請更正,
 
以免多繳稅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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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企劃從業人員職業工會
職業工會加保的會員,
沒有雇主提撥退休金,
可以自已提撥6%
請洽工會辦理03-492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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