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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時代進步之下,連帶影響社會勞動型態的轉變與演進
非典型勞動人口及零工經濟增加,自然人雇主經常有臨時或短暫僱用勞工從事工作情形
5月1日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簡稱災保法)施行後
為保障該等勞工工作生活安全,災保法增訂「特別加保制度」
藉由簡易投保管道鼓勵勞工參加職災保險
若不幸發生職災事故,才能保障基本生活,讓工作更安心❤️
📍特別加保適用對象為以下三大類:
❶受僱自然人雇主之勞工(如受僱工頭的點工)
❷實際從事勞動之人員(如平台外送員、街頭藝人等)
❸提供勞務之童工(如童星)
📍提供三種簡便申報管道,民眾可擇一辦理參加職災保險!
❶統一超商的 ibon 機台
❷勞保局官網「特別加保申報專區」,利用電腦或手機,免身分驗證即可申報加保
❸職業工會(勞保局官網公布之職業工會名單)
📍完成加保申報作業,保險效力何時起算?
❶到職當日申報加保:自保險費繳納完成之實際時間起算,至指定之保險訖日停止。
❷可於到職日前10日內預先辦理加、退保:申報完成並繳納保險費後,保險效力自指定日當日之零時生效,至指定之保險訖日停止。
💡特別提醒:參加特別加保並繳費完成後,投保期間不可更正,即使未上工,已繳之保險費亦不予退還,以確保保險體制穩定。
👇瞭解更多特別加保資訊請參考
 
圖片資料來源轉載自勞動部https://www.facebook.com/mol.lab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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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會資格:

凡年滿十六歲以上,於桃園市蘆竹區、龜山區、桃園區、大園區、平鎮區、大溪區、觀音區、新屋區、楊梅區、復興區、龍潭區、八德區從事企劃、規劃、設計、SOHO族相關之行業,不限居住地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者,均可加入桃園市企劃從業人員職業工會為會員。

從事行銷網路行銷、產品行銷、業務行銷、美工、廣告、形象包裝、活動、場地、展場、教材編輯、雜誌編輯、軟體系統、研發、攝影、節目製作、婚禮企劃、婚禮顧問、文創、演唱會、藝術文化活動、創意產品、旅遊行程、展店、展場、促銷、開發、等企劃、規劃相關行業….等

 

 

桃園市企劃從業人員職業工會

會址:桃園市平鎮區文化街23巷6號

(一高62K交流道下,麥當勞後面,近文化國小附近)

電話:03-4925588.03-4925522

官網:http://www.typlan.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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