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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照護補助給付標準

小花媽媽在工作時發生了意外。
經過醫生診斷,需要開刀住院靜養,且住院期間需專人照護,
有沒有相關補助可以申請呢?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除了提供傷病給付,另有住院照護補助可以請領
一起來看看👀照護補助究竟怎麼請領、給付標準又是怎麼規定 ?

📍照護補助請領資格
被保險人遭遇職業傷病住院治療,因同一傷病請領「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傷病給付,經醫師診斷住院治療期間需人照護,可以一併請領住院治療期間照護補助。

📍照護補助給付標準
自住院治療且得請領職災傷病給付當日起至出院止,按日發給1,200元;若是入住具有加護或隔離性質之病房,則該期間不在補助範圍。

大家都記住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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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領資格

  1. 傷病給付:
    被保險人遭遇職業傷病不能工作,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正在門診或住院治療中,可自不能工作的第4日起,請領職災保險傷病給付。
  2. 照護補助:
    被保險人遭遇職業傷病住院治療,因同一職業傷病請領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之職業傷病給付,經應診醫院之醫師診斷住院治療期間需人照護,可以一併請領住院治療期間照護補助。

給付標準

  1. 傷病給付:
    職災保險傷病給付係自不能工作之第4日起發給至恢復工作之前1日止,前60日部分是按被保險人發生保險事故之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日投保薪資發給,超過60日部分則是按平均日投保薪資之70%發給,合計最長以2年為限。
    ※ 提醒您: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於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111年5月1日施行前發生職業災害傷病事故,若尚未提出申請傷病給付,且未逾勞工保險條例規定之請求權時效者,得選擇適用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或勞工保險條例規定請領傷病給付。
  2. 照護補助:
    住院治療期間照護補助係自住院治療且得請領職業傷病給付之日起至出院止,按日發給1,200元,若是入住具有加護或隔離性質之病房,則該期間不在補助範圍。

圖片資料來源轉載自https://www.facebook.com/photo/?fbid=706997161467180&set=a.352792966887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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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年滿十六歲以上,於桃園市蘆竹區、龜山區、桃園區、大園區、平鎮區、大溪區、觀音區、新屋區、楊梅區、復興區、龍潭區、八德區從事企劃、規劃、設計、SOHO族相關之行業,不限居住地,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者,均可加入桃園市企劃從業人員職業工會為會員。

從事行銷網路行銷、產品行銷、業務行銷、美工、廣告、形象包裝、活動、場地、展場、教材編輯、雜誌編輯、軟體系統、研發、攝影、節目製作、婚禮企劃、婚禮顧問、文創、演唱會、藝術文化活動、創意產品、旅遊行程、展店、展場、促銷、開發、等企劃、規劃相關行業….等

 

 

桃園市企劃從業人員職業工會

會址:桃園市平鎮區文化街23巷6號

(一高62K交流道下,麥當勞後面,近文化國小附近)

電話:03-4925588.03-4925522

官網:http://www.typlan.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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