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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過去在災保有效期間從事有害作業,退保多年後經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診斷因執行職務罹患職業病,便依災保法第78條向勞保局申請退保後職業病失能津貼。請問若家人在失能津貼核發前死亡,是否還能領取死亡津貼與失能津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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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意外失能,已請領勞保失能年金給付,被保險人的配偶及子女可加發眷屬補助嗎?



🌼小花葵來解答🌼

可以!如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配偶或子女,可申請「眷屬補助」,每1人加發25%,最多加計50%✨



👉配偶

.年滿55歲,且婚姻關係存續1年以上

.年滿45歲,婚姻關係存續1年以上,且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投保薪資分級表第一級

.無謀生能力

.有扶養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子女



👉子女(養子女須有收養關係6個月以上)

.未成年

.無謀生能力

.25歲以下,在學且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投保薪資分級表第一級



申請詳細資訊⏩https://www.bli.gov.tw/0014559.html

#勞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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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f an insured person has claimed labor insurance disability pension benefits due to an accident, can their spouse and children receive additional dependent allowance?



Yes! A spouse or child who meets any of the following conditions can apply for a “dependent allowance.” Each eligible dependent will receive an additional 25%, with a maximum increase of **50%**✨



👉 Spouse

.Aged 55 or more and the marriage has continued for one year or longer.

.Aged 45 or more, the marriage has continued for one year or longer and the monthly work income does not exceed level 1 of the Insured Salary Category Chart.

.No ability to earn a living.

.Supporting a child who meets any of the conditions below.



👉 Children (Adopted children must have been legally adopted for at least 6 months)

.Minor.

.No ability to earn a living.

.Aged 25 or less, schooled, with monthly work income below level 1 of the Insured Salary Category Chart.



For detailed application information ⏩ https://www.bli.gov.tw/en/00074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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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從事工作,可以找與工作相關的屬性的職業工會投保勞保

許多朋友都在詢問:「我目前沒有工作,可以去職業工會加保累積年資嗎?」



這樣是不可以的喔!勞工保險為在職保險,必需有實際從事工作,才能加保,目前如果沒有工作,依規定就不能參加勞工保險。



請於日後再從事工作時,再由雇主依規定為您申報參加


勞工保險。如屬無一定雇主勞工或自營作業者,才能經由工作所在地的本業職業工會辦理加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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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家事移工(含看護工及幫傭)自111年5月1日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施行之日起,均已納入強制加保對象,使其獲得工作安全保障👍



依規定,自然人雇主亦可自願申報其所屬家事移工參加勞工保險,以保障家事移工在台期間及退休後之經濟生活安全,勞保的給付項目包括:

✅生育給付 ✅老年給付

✅普通傷病給付 ✅普通失能給付 ✅普通死亡給付



鼓勵雇主為所僱之家事移工申報參加勞保,使其在台工作期間獲得更完整之勞動權益保障,協助其遭遇事故時,可及時請領相關給付,協助其維持基本經濟生活,共創友善健全的勞動環境🥰



📎勞工保險空白書表下載: https://www.bli.gov.tw/0103173.html

#勞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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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家庭因素而辭職、暫時離開職場180日以上的女性朋友

想回到職場或學新技能,卻不知道從哪開始嗎?

勞動部「婦女再就業計畫」來幫忙!


💡有什麼獎勵項目?


✅1、自主訓練獎勵

👉鼓勵婦女規劃自主訓練,訓練完成並辦理求職登記,獎勵2萬元。

👉完成訓練180日內就業者,再發給1萬元,合計最高發給3萬元。


✅2、再就業獎勵

鼓勵重返職場並穩定就業,婦女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

辦理求職登記並經推介

👉按月計酬全時工作且連續受僱同一雇主90日,發給3萬元。

👉部分工時受僱期間滿90日,且每月薪資達月基本工資1/2以上者,發給1萬5千元。


✅3、工時調整獎勵

鼓勵雇主提供有照顧家庭需求之婦女

工時調整工作或部分工時工作

雇主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才登記

並僱用經推介之婦女,僱用滿30日

每一職缺每月發給3千元獎勵,最長12個月


✨ 請大家幫忙分享 ✨


👉更多詳細、申請方式請參考: https://emps.wda.gov.tw/Internet/Index/labor-other.aspx?f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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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傷病事故,不論申請普通傷病或職災傷病給付,首次申請不能工作期間都要滿4日才會發給傷病給付哦!



普通傷病給付⏩ https://www.bli.gov.tw/00048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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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居小丸因經濟需求,在領取失業給付期間從事短期打工,這會影響他的請領金額嗎?



📢依據薪資所得不同,請領金額而有所差異

❌如果每月工作收入超過基本工資(114年為28,590元)者,就不能請領失業給付。

✅如果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基本工資者,工作收入加上失業給付之總額,超過平均月投保薪資80%的部分,就必須從失業給付中扣除。但總額低於基本工資的話,就不用扣除。



🌻小花葵提醒🌻

如果在請領失業給付期間,又另外有別的工作收入,記得要在申請失業認定或辦理失業再認定時,主動告知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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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聽障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可以用身障鑑定資料申請勞保失能給付嗎?



🌻小花葵來解答🌻

身心障礙鑑定資料非屬勞工保險法令所規定的失能診斷書及申請書件,而且身心障礙手冊的核發標準與勞保失能給付的認定係適用不同法令,無法援引適用🙅



如果勞工欲申請聽力失能給付,須檢附

✅勞工保險失能給付申請書 ✅失能診斷書

✅最近3個月內所作2次純音聽力檢查(PTA)(應間隔24小時以上)

✅語言聽閾測試(SRT) ✅聽性腦幹聽力檢查(ABR)報告

並經由投保單位向勞保局申請失能給付,勞保局再據以審核🌟



#勞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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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自願離職後,在邁入新的職涯階段前

可以先學習新的技能,讓自己擁有更多選擇!



職訓期間的生活,有 就業保險 「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相挺✧



🟧誰可以申請?



同時符合以下情形的就業保險被保險人

1️⃣非自願離職。

2️⃣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

3️⃣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安排參加全日制職業訓練。



🟧給付怎麼發?



1️⃣最長發給6個月

於受訓期間,每月按申請人離職辦理就業保險退保之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60%,按月發給,最長發給6個月。



2️⃣扶養眷屬也有補助

請領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期間,受申請人扶養之無工作收入之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身心障礙子女,每扶養1人,按申請人離職辦理就業保險退保之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10%加給津貼,最多計至20%。



🟧注意!

請領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期間,如另有工作收入,將會停止發給津貼。



🟧更多「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資訊

請到: https://www.bli.gov.tw/00064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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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工會、漁會被保險人應按時向所屬職業工會、漁會繳納保險費,並索取繳費證明或收據妥善保存,以保障自身權益❗



❣️貼心提醒❣️

職業工會、漁會被保險人每月應負擔的保險費,應於繳納寬限期滿日前向所屬職業工會、漁會繳納。若超過寬限期滿日仍未繳納,除了加徵滯納金外,也會暫行拒絕各項給付,須繳清欠費才會核發給付哦!

例如:114年2月份保險費,須於114年3月底前繳納,最遲應於114年4月15日前向投保的職業工會或漁會繳納🙆‍♂️



#勞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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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險人因職業傷病至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或診所就診,未能於就醫之日起10日內或出院前補送職業傷病門診單或住院申請書,而先以健保身分就醫者,可於門診治療當日或出院之日起6個月內,填具下列申請書件,向勞保局申請核退自墊醫療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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