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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注意!在實習與試用期間
勞動權益記得為自己把關💪

畢業季,許多新鮮人即將步入職場
第一次就職,若有雇主提及試用期事宜
記得要睜大雙眼、多留意相關細則👀✨

➊目前試用期非現行法規中明訂相關規則,為勞雇雙方合意約定,因此不管是列於工作規則中,抑或是書面或口頭的勞動契約中,都必須是勞雇雙方同意才能實行。

➋即使是試用期,除了勞動條件必須是雙方合意,相關內容也不可低於法定基準!

➌試用期間以及屆滿後若雇主決定解除僱傭關係,仍應要具體正當的解僱事由,不得以試用期為由,任意解僱員工。

💡「我國勞動契約試用期間勞動權益之研析」
研究成果請詳閱▶
https://pse.is/53hrzn

圖片資料來源轉載自https://www.facebook.com/photo/?fbid=672516141578132&set=a.342124231283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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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會資格:

凡年滿十六歲以上,於桃園市蘆竹區、龜山區、桃園區、大園區、平鎮區、大溪區、觀音區、新屋區、楊梅區、復興區、龍潭區、八德區從事企劃、規劃、設計、SOHO族相關之行業,不限居住地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者,均可加入桃園市企劃從業人員職業工會為會員。

從事行銷網路行銷、產品行銷、業務行銷、美工、廣告、形象包裝、活動、場地、展場、教材編輯、雜誌編輯、軟體系統、研發、攝影、節目製作、婚禮企劃、婚禮顧問、文創、演唱會、藝術文化活動、創意產品、旅遊行程、展店、展場、促銷、開發、等企劃、規劃相關行業….等

 

 

桃園市企劃從業人員職業工會

會址:桃園市平鎮區文化街23巷6號

(一高62K交流道下,麥當勞後面,近文化國小附近)

電話:03-4925588.03-4925522

官網:http://www.typlan.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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