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代健保補充保險費知多少?
行政院衛生署
一、 為什麼要收補充保險費?
現制係以經常性薪資為健保費計算基礎,經常性薪資以外之所得並未計繳健保費,形成相同所得者保險費負擔不同之不公平現象。二代健保因此針對計繳健保費以外之所得計收補充保險費,以拉近所得相同者之保險費負擔,俾提升保險費負擔之公平性。
二、 保險對象的補充保險費怎麼算?
(一) 計繳項目:
1. 所屬投保單位給付全年累計超過當月投保金額4倍部分之獎金。
2. 非所屬投保單位給付之薪資所得。但不含第二類被保險人之薪資所得。
3. 執行業務收入。但不含以執行業務所得為投保金額者。
4. 股利所得。但不含已列入投保金額計算保險費部分。
5. 利息所得。
6. 租金收入。
(二) 如何計收:各項補充保險費之所得或收入金額 ×補充保險費率2%。
(三) 案例:小華為受僱者,月投保金額42,000元,年終獎金5個月,沒有其他所得。
*每年保費負擔=一般保險費[42,000×4.91%(假設費率)×30%(負擔比率)×12月]+補充保險費[42,000×2%(費率)]=8,268(元)
三、 雇主的補充保險費怎麼算?
(一) 計繳項目:每月所支付薪資總額與其受僱者每月投保金額總額間之差額。
(二) 如何計收:依其差額按補充保險費率2%計算,並按月繳納。
(三) 案例:彩虹公司僱用200名員工,平均月投保金額為21,000元(員工總投保金額420萬元),每月發給員工之薪資總額為500萬元。
*每年保費負擔={一般保險費(21,000×4.91%(假設費率)×60%(負擔比率)×1.7(含平均眷口數)×200人)+補充保險費[(500萬元-420萬元) ×2%]}×12月=22.64(萬元)×12月=271.68(萬元)
以上文字內容轉載至健保局http://www.doh.gov.tw/CHT2006/DM/DM2_p01.aspx?class_no=467&now_fod_list_no=11090&level_no=1&doc_no=78812
圖片來源轉載至http://www.nhi.gov.tw/Nhi2/AudioPage.aspx?menu=22&menu_id=716&WD_ID=716&FType=1&pag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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